最近不少酒友都在向酒评君抱怨,在开车的时候总会听到过这样的电台广告:“王总 今天又给我们听众朋友带来什么礼物?”“大家好,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贵州茅台集团出品的53°酱香好酒,促销力度空前,仅花1998元就能买一箱送一箱,还送千元话费……” “主持人”撒娇卖萌似的的引导和“王总”半推半就的推销,“茅台”,“53°”,“酱香好酒”,“买一赠一”,“送千元话费”等字眼无一不在散发着强大的诱惑力,伴随着“活动时间仅剩3分钟”的心理催促,一些贪便宜的酒友就忍不住开始拿起电话下单了。这种现象不仅局限在北京,山东、海南、福建、江苏、河北等地的听众,对此也纷纷吐槽。 酒友提问,这1998元一箱还买一赠一赠千元话费的茅台酒是假酒吗?贵州茅台酒真的那么便宜吗? 首先,酒评君向大家澄清一个概念,什么是假酒? 目前市场上所谓的假酒主要包括两类:一、不法商贩为了牟利在包装、商标等方面仿冒名酒,这类假酒质量可能没有问题,但存在仿冒和侵权行为,我们称之为山寨酒或假冒酒,常见的有“商标侵权”、“酒瓶高仿”、“真瓶装假酒”、“高端酒瓶装低档酒”等形式;二、用劣质或者不达标的化学原料勾兑食用白酒销售,不一定仿冒名酒,但产品质量肯定不合格,我们称之为伪劣酒,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经济欠发达地区。 随着这么多年来小伙伴们跟不合格产品斗争经验的积累,这些质量不合格的伪劣酒逐步开始淡出市场;而随着防伪技术、溯源技术的的进步和厂家打假力度的提升,质量没什么问题但假冒仿造名牌酒的假冒酒,也开始丧失了生存空间,但需要指出的是,假冒酒(山寨酒)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 那么,电台上卖的“茅台酒”,究竟属于哪种呢? 酒评君回答:“都不是。” 随着媒体曝光强度的提升、新广告法的出台和相关部门对产品质量监管力度的加大,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酒的厂商违法风险和违法成本已经大大上升,如果是明显违反法律法规的产品肯定不敢在电台上公开销售,即便不良厂商敢卖,电台媒体(包括国家级媒体“中国之声”)也不敢接公然“助纣为虐”。 那么,还是那个问题,电台上卖的“茅台酒”,究竟是什么酒呢? 在这里,酒评君向酒友介绍几个概念,酒厂酒、酒商酒和贴牌酒(就是所谓的OEM)。 1,所谓酒厂酒,就是在酒厂里酿造,在酒厂里勾调,在酒厂里罐装的产品,这类产品一般是酒厂的拳头产品或者嫡系产品,用最好的粮食,最好的窖池,最好的酿酒师和调酒师亲自制作,比如贵州茅台的“飞天”、“仁酒”、“王子”、“迎宾”;五粮液的“水晶瓶”、“五粮春”、“五粮醇”;泸州老窖的“1573”、“窖龄酒”、“特曲”、“头曲”等。 2,所谓酒商酒,就是酒商向酒厂购买散酒、基酒,自己勾调,自己灌装,自己设计商标,然后自己运作上市,很多不具备生产能力的小酒厂,其实也在这么干。这种酒由于酒商或者小酒厂的实力较弱,而且对外购基酒的质量并不能很好的掌控,其产品质量和口感,可能存在不稳定的情况。 3,所谓贴牌酒,也叫OEM或者集团开发品牌酒,这是一种常见的代工形式——由生产厂商按商标持有者的需求与授权,代为生产产品。这表现为酒厂按商标持有者的要求酿酒和勾调,再贴上商标持有者设计的酒标,然后上市销售。 事实上在白酒行业,贴牌远远不是这么简单,这其中牵扯太多的利益博弈。一方面,许多厂家在签订贴牌协议时,放开了许多约束,看似给了经销商优惠,但实际上,其目的只是为了收钱,而不是想把这款产品做好;另一方面,商标持有者贴牌的主要目的就是“借势”——借厂家母品牌之势来做市场。因此,在谈判过程中,也有不少企业为了获得客户的订单而妥协,以至于许多企业的贴牌产品、主导产品,一眼看去大同小异。 当然,贴牌酒也并非一定没有好酒,比如酒友们耳熟能详的的“金六福”便是五粮液贴牌生产的一款口碑很好的白酒。 事实上,即便贴牌生产是一种常见的商业模式,但电台如此卖酒仍涉嫌违反广告法: 商品称谓不实。涉嫌虚假违法酒类广告中宣传的酒类名称含糊不清,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其他著名品牌酒类,广告宣传名称甚至出现与检验证明或者卫生证书上标注的商品名称不一致。如:广告只是模糊地宣传产品名为“五粮液水晶瓶52度白酒”,让消费者误以为是五浪液高档酒。 企业名称不实。涉嫌虚假违法酒类广告往往以生产企业的名称代替广告主(经营者)的名称,笼统地使用“茅台集团”、“五粮液集团”直销等名义误导消费者。如:“贵州茅台集团直销酒,直供价998元/箱,购两箱再送1000元话费”等,实际销售很可能是其他系列低价酒。 嘉宾身份不实。涉嫌虚假违法酒类广告中往往出现嘉宾,但身份不真实,表述不清楚明白,如:声称“茅台集团XX酒销售总监”,却无法提供“茅台集团”出具的身份认可证明。 活动促销不实。涉嫌虚假违法酒类广告中发布虚构的降价促销,宣传“破例”、“特批”、“限量”等误导消费者的内容,以虚构的原价或者不存在的“定价”、“出厂价”、“指导价”等误导消费者。如:“原价XX,现在只要XX,买一箱还送一箱”。商家在广告中宣传原价,往往无法提供降价前一周内在同一销售场所有票据的最低销售价格证明。 实时连线不实。涉嫌虚假违法酒类广告以虚假的直播连线,疑似主持人与广告主采访对话形式,虚假的实时订购信息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如:广告中主持人说“还有最后5分钟,商品马上就要抢购一空了,刚刚一位张女士一次就订购了8箱,还等什么,赶紧拨打电话吧”。 讲到这里,聪明的酒友一定已经明白了,电台上卖的“茅台酒”、“五粮液”并非厂家的拳头产品或嫡系产品,而是贴牌酒或开发品牌酒。这种酒质量符合产品标准,商标也似乎并不侵权(取决于与厂家的具体协议),但带给你的酒水口感和消费体验绝对不是想象中“飞天53°茅台酒”或“52°水晶瓶五粮液”那样。 曾经就有酒友向酒评君爆料,通过电台买的“茅台酒”,口感很差很冲,饮后口干舌燥,还容易上头,甚至比不上30块钱的小品牌,而赠送的所谓“千元话费”,其实也不过是通过某种APP才能通话的网络电话而已。 酒评君说:白酒是一种面子消费,更是一种里子消费,我们不能为了面子而舍弃里子,那些为了面子而贪图小便宜的酒友需要三思而后行了。 电台卖酒,买不买,随你便,酒评君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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