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红酒成为一种时尚在中国城市中蔓延开来的时候,人们透过遮挡在自己眼前厚厚的、与生俱来的东方文化面纱,看到那褐红色的液体在高脚杯中如华尔兹般旋转,优雅、神秘地宛如欧洲中世纪的贵族女子,于是,欣喜中自负地用“高尚”来形容这种来自异域的液体。一时光在中国凡是须要体现高尚的场面,都会请来红酒当作“嘉宾”,就连一些以速食、民众为特点的西式快餐,也在与红酒的“纠缠”中,令本来普通的“鸡翅”,在成为“红酒鸡翅”后身价陡升。而报刊、电视也像发明一片新的处女地,纷纭开拓红酒栏目,不仅教人们如何挑选红酒、珍藏红酒,就连品尝红酒也规范到每一步,准确到每一个细节。好像学会了喝红酒,便登上了通往高尚的台阶,可以在一夜之间与平淡破裂。与此同时,红酒的其它功用也被无穷放大,女人们用它调制面膜,据说可以延缓细纹的发生,男人们用它调在碳酸饮料中畅饮,据说这种令西方人深感痛心的混搭饮品曾经是聚首中较受欢迎的一种方法。而一些上了年事的人们,也在医生的建议下,每日饮下一杯红酒,他们坚信,红酒具有软化血管的独特功用。 红酒在国内空前的普及,令人们认为它就像面包、蛋糕那些舶来品一样已经成为生涯的一部分。红酒可以不像米饭、面条般必不可少,但只要提到“品位”、“文雅”,它便是当仁不让的整场主角,哪怕品茗它的人或许只是一个刚从温饱线上爬将起来的暴发户。 可是,如果挑开遮挡在眼前的东方文化面纱,直面这代表着西方文化精华的红酒,我们会发明,红酒的确穿着“高尚”的外衣,但“外衣”下的躯体,丰硕的远不能用一个或两个词语来简略概括。 耶稣的鲜血——红酒 在中国被披以“高尚”外衣的红酒,于西方社会却是一种承载着历史、精力甚至宗教的文化元素。它早已脱离物资的纯感官享受而融入人们的血液,成为一种心理依托。崇尚宗教的西方社会以为红酒是“耶稣的鲜血”。据《新约》记录,耶稣传教三年后,预见到将经受酷刑而逝世。在纪念逾越节的晚上他和门徒们共进较后的晚餐。席间,他将无酵饼和葡萄酒分给大家时,暗示说:“这是我的身材,为你们而就义”;“这是我的鲜血,要为你们和众人而倾流”。耶稣逝世后,门徒们为纪念他举办弥撒。弥撒中一个主要的环节就是一口红酒,一口面包。早期的时候红酒是由修道士来培养、酿造的。这种带有浓重宗教颜色的力气沾染着全部西方社会。人们以为红酒既是表达对上帝敬意的媒介,又是上帝赐予的佳肴,它好像圣水一样即便无滋无味,也因为神圣而令人敬佩,更何况红酒的味道是那样的香醇味美。因此西方人就算移民到世界各地的时候,也会将葡萄苗带在身边。 红酒珍藏家陈业向记者介绍说:“面包和红酒在西方文化中的地位特别,中国有馒头、米饭,但是千百年来我们没有馒头师、米饭师,西方却有个职业叫面包师。面包在西方有相应的法规来束缚其制造办法、原料等,中国却不会有规定馒头、米饭的法规。可会晤包和红酒的文化居于高端。另外,西方很早就有以教皇、教皇所居住城堡命名的红酒以及修道士命名的红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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