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是蕴含深厚文化内涵的饮料,中国在长期的文化发展和积淀中形成了深厚、奇特的酒文化。酒与宗教、哲学、文学、艺术都有千丝万缕的接洽,在一杯酒中折射出社会历史发展的脉络。葡萄酒不仅是男性朋友爱好的饮品,更是中国女性的主要酒精饮料。 研讨女性与酒及葡萄酒的关系,对于懂得中国女性走向社会、经济、文化、思想独立的进程具有主要的意义,同时对于懂得中国的酒和葡萄酒文化,懂得市场的发展趋向也有积极的意义。 1.史诗时期 甲骨文中没有“酒”字,酒的表述为“酉”,不从水。因出土地点的不同,酉字象形也稍有不同,时期大约都是距今三千多年前的殷末。对于酒的创造,晋代文人江统的《酒诰》中有段介绍:“酒之所兴,肇自上皇;或云仪狄,一曰杜康。有饭不尽,委之空桑,积郁成味,久蓄气芳,本出于此,不由奇方”。 《战国策·魏二》的记录是:“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从这个记录上看,酒是帝女令仪狄制造的,时光是夏初。关于仪狄,有人认定是男性,也有人说是女性,有名历史学家端木蕻良先生以为仪狄为女性,并说像仪狄这样的女人在那个时期“丈夫应是多数的”。 命仪狄作酒的帝女一般被以为是天帝之女,或舜帝之女,《山海经图赞》中说她是“天帝之女,蓬发虎颜”。古代酿酒的人,较初可能也大都是女性,这可能与当时男女社会分工有关,所以古代将较高的祭祀用酒称作“女酒”。《周礼·天官》记录有:“女酒三十人”、“奚三百人”。这里“女酒”是掌管造酒业的女人,“奚”是奴隶。 在中国女性从有酒开端可能就是酒的花费者,一九八七年五月二十八日《光亮日报》前列版头条资讯是在辽西发明了五千年前受祭的神灵,那是一座女神庙,当时的祭坛是献给她的。从传说看在古代中国酒与女性有千丝万缕的接洽。 总所周知,古希腊神话里的酒神是狄奥尼索斯(Dionysus),罗马帝国时代的酒神是巴库斯(Bacchus)。在中国的文化里更具有代表性意义并被普遍提及的是酒仙而不是酒神,如果要考证中国的酒神适合的候选者是屈原《楚辞》中的山鬼,尽管对山鬼的性别有所争辩,但有相当的学者都以为是女性,“被薜荔兮带女萝”,其形象和巴库斯还有几分相像之处。 2.汉代 汉代是中国酒和酒文化发展的主要时期。公元前138年,外交家张骞奉汉武帝之命出使西域,看到“宛左右以蒲陶为酒,富人藏酒至万余石,久者数十岁不败”,并带回了葡萄和葡萄酒。汉代对酒实施专卖,始于汉武帝天汉三年(公元前98年),御史大夫桑弘羊建议“榷酒酤”,但只实施了十七年,后改专卖为征税,每升税四钱。东汉时,因所属统治区缩小,又常遭水旱之灾,所以一再制止私人卖酒,造成价钱太高,民多不便。 对汉代女性饮酒的记录重要还是上层的贵族女性,汉代女文学家班婕妤多才多艺,曾被汉成帝宠幸,后皇帝移情赵飞燕和赵合德,她自做赋曰:“俯视兮丹墀,思君兮履綦;仰视兮云屋,双涕兮横流;顾左右兮和颜,酌羽觞兮销忧。”较后两句的意思是看看左右两边一张张和悦面貌,只好举起精巧的酒杯借酒消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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