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出土于商代的陶器和青铜器中发明出土文物中以美酒酒器为较多。《礼记·礼器》中的宗庙之祭,尊者举觯,卑者举角表明商代举办宗庙祭祀运动礼仪方面以经有森严的等级制度。 祭祀不单单是汉族人特有的运动,我国的很多少数民族至今也同样保留有各种各样的的祭祀运动。如傈僳族的祭祀山神,布郎族的祭祀雷神等。 原始宗教来源于巫术,在中国古代,巫师应用所谓的“超自然力气”,进行各种运动,都要用酒。巫和医在远古时期是没有差别的,酒作为药,是巫医的常备药之一。在古代,统治者以为:“国之大事,在祀在戎”。祭祀运动中,酒作为美妙的东西,首先要奉献给上天、神明和祖先享用。战斗决议一个部落或国度的生逝世存亡,出征的勇士,在动身之前,更要用酒来鼓励斗志。酒与国度大事的关系由此可见一斑。反应周王朝及战国时期制度的《周礼》中,对祭祀用酒有明白的规定。如祭祀时,用“五齐”、“三酒”共八种酒。主持祭祀运动的人,在古代是权利很大的,原始社会是巫师,巫师的重要职责是奉祀天帝鬼神,并为人祈福禳灾。后来又有了“祭酒”主持飨宴中的酹酒祭神运动。 我国各民族广泛都有用酒祭祀祖先,在丧葬时用酒举办一些典礼的习俗。 人逝世后,亲朋好友都要来吊祭逝世者,汉族的习俗是“吃斋饭”,也有的处所称为吃“豆腐饭”,这就是葬礼期间的举行的酒席。虽然都是吃素,但酒还是必不可少的。有的少数民族则在吊丧时持酒肉前往,如苗族人家听到丧信后,同寨的人一般都要赠送丧家几斤酒及其大米,香烛等物,亲戚送的酒物则更多些,如女婿要送二十来斤白酒,一头猪。丧家则要设酒宴接待吊者。云南怒江地域的怒族,村中若有人病亡,各户带酒前来吊丧,巫师灌酒于逝世者嘴内,众人各饮一杯酒,称此为“离别酒”。逝世者入葬后,古代的习俗还有在墓穴内放入酒,为的是逝世者在阴间也能享受到人间饮酒的乐趣。汉族人在清明节为逝世者上坟,必带酒肉。 在一些主要的节日,举办家宴时,都要为逝世去的祖先留着上席,一家之主这时也只能坐在次要地位,在上席,为祖先置放酒菜,并示意让祖先先饮过酒或进过食后,一家人能力开端饮酒进食。在祖先的灵象前,还要插上蜡烛,放一杯酒,若干碟菜,以表达对逝世者的衰思和敬意。 古代的帝王显臣、公主郡主、达官贵人,在丧葬运动中,不仅要用大批酒器和酒水陪葬,而且要在葬礼中用大批的酒举办祭祀典礼。有了用酒的礼仪,也就随之有了饮酒的禁忌。如果在帝王丧葬礼仪中凶了酒俗的禁忌,庶民是要杀头的,士大夫犯禁,也会轻者罢官削爵,重得治罪下狱、举家贬谪。西汉时代,常山嗣王讪勃(常山国都在元氏),就是因为其父王丧礼期间酗酒博戏而险些招致杀身之祸。 在石家庄各市县,由于文化背景和生产方法的诸多差别,在丧葬礼俗对酒的应用也存在一些差别,或尚简,或豪华,或烦琐,或简朴。即使同一地域,在不同时代,丧葬酒俗也在随着时期的发展产生变更。到了民国时代,石家庄各地的丧葬酒俗中用酒的处所进一步增多,酒与丧葬习俗的关系进一步亲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