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义”黄酒之礼“仁”是儒家思想的中心领域和较高道德准则。子曰:“仁者,爱人。”“克己复礼为仁”,其中“仁”是目的,“克己”而使“礼”得到遵照和恢复是实践门路。孟子则经常以“仁义”并重。“仁”体现了人与人的关系,是在尊敬关心他人的基本上,获得他人的尊敬和关心。黄酒是一种物资,它自古与人们结下了不解之缘。“酒,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恶。”酒作用于人的精力的东西,可使人为善,也可使人为恶。酒虽有利有弊,但适度把握,裨益颇多。酒的功效有三,一是可解除疲劳恢复体力,二可药用治病滋补健身,三酒可成礼。 黄酒承载着释放人们精力,惠泽健康,表达情绪,体现爱心,激发睿智的作用,这与儒家崇尚“仁义”,主意“天地人合一”的精力境界,倡导友善、爱惜是息息相通的。自古以来,酒是情绪的“催化剂”。书圣王羲之以酒会友,与谢安、孙绰等文人雅士在兰亭修禊,曲水流觞,畅叙友谊,留下千古之作《兰亭集序》。唐王维以酒送友,“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古人。”;苏轼送穆父出守越州,“我恨今犹在泥滓,劝君莫棹酒船回。”挚爱之情溢于言表。鲁迅先生以酒悼友,深深思念知友范爱农,“把酒论当世,先生小酒人。大圜犹茗艼,微醉自沉伦。”陆游以酒寄情,“红酥手,黄滕酒,满城春色宫墙柳……错、错、错……”经过千百年的洗礼、沉淀,酒礼商定俗成,自觉和不自觉地成为一种行动规范,渗透到政治制度、伦理道德、婚丧嫁娶、风气习惯等各个方面,扎根形成了古朴厚重、生生不息的酒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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