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魏书》载:“勿吉嚼糜酿酒,饮至能醉。”嚼糜酿酒,糜就是黄米,是当时酿酒的重要原料。辽金时,女真人已理解用糜制酒,至清代,制酒更普及,重要品种为米儿酒和烧酒。米儿酒,满语称“詹冲尽力”。 烧酒虽有自家酿制者,但更多的是制酒作坊——烧锅酿造的。《黑龙江志稿》载:“烧酒则自伯都讷(今吉林省扶余)来,年不下数千万斤。到后来,各城镇乡屯营此(烧酒)业者益伙矣”。以至于某地初辟时,来此营生者,不是耕种土地,而是设立烧锅造酒,致使该地名以某某烧锅或烧锅乡、烧锅屯命名。《额穆县志》载:本地“各处烧锅,酒不停烧,随售随罄”,足以解释当时烧酒销量之大。 满族先人嗜酒,史书早有记录。辽代女真人每逢婚嫁、节日、娱乐、祭祀,都要饮酒助兴,金代嗜酒之俗有增无减,从上到下,酗酒成风。金熙宗皇帝“荒于酒,与近宫饮,或继以夜,并酗酒妄杀”(《金史》卷一)。而众多的军户,更是“唯酒是务”。为此,金朝多次严令禁酒。海陵王时规定:“朝官饮酒,犯者逝世。”金世宗时,甚至实施酒曲国度专卖制度,不得私家酿造。尽管法令严苛,但收效甚微,直至金亡,也未能禁止酗酒之风。 满族民间嗜酒,与东北气象有直接关系。昔日东北极为寒冷,康熙年间,内阁大学士高士奇扈从康熙皇帝东巡,他在《扈从东巡日录》中对东北气象做了这样的描写:“三月之前,地冻未开,八月以来陨霜杀草。”“而冬季则是地裂盈尺,雪才到地即成坚冰,虽白日照灼不消。”东北各地也有民谚:“腊七腊八,冻掉下巴;腊八腊九,棒打不走。”“一九二九,在家逝世守;三九四九,棍打不走。”(《吉林纪略》)对于长年劳作、艰难营生的满族人民来说,要生存,要抵抗严寒,酒是便利的物品。所以,满族人给烧酒以“水棉袄”的美称,赞其御寒之效。在生发生活的实践中,人们发明,酒不仅可御寒、解忧、清除疲惫,还可以医治跌打损伤,活络筋骨,消肿化淤,这对缺医少药的东北民族是何等名贵。更何况,在长期的山林生涯中,酒精气息可使毒虫远避。酒的刺激,又可使人壮胆,加强勇气。因此,满族人对酒极具好感,酒对人极有吸引力,成为生涯中不可缺乏之物。 满族视酒为贵族享用品,是奢靡品,因此,酒作为交际佳品,体现在生涯中的各个方面。在婚俗方面,满族求婚以酒为礼,婚礼中除劝酒外,还有各种节目来助兴佐酒。婚礼中饮酒的名目繁多,有提神酒、换盅酒、定亲酒、嫁妆酒、交杯酒、敬天酒、敬神酒、谢媒酒,又有接风酒、送行酒,还有上马杯、下马杯、进门盅、出门盅等,一举一动皆需酒,一招一式都有酒,每一环节、每一进程都少不了酒,随着盏起杯落,情感也到达顶点。 在丧俗方面,悼念者要向逝世者祭酒,出殡前,亲友们要向遗体祭酒,俗称“送灵酒”。加入送葬的人,都必需吃“回灵饭”,喝“回灵酒”。此风气今日仍风行。酒在这样的场所中,是凝重、肃穆、庄严的,它表达了人们对逝世者的迷恋与惜别之情。 在岁时节俗方面,春节,满族人要在祖先堂、天地桌前供酒,祭祀祖先。除夕午夜,出门迎财神、喜神,要祭酒跪拜致礼。吉林满族风气,午夜要饮消夜酒。三日后送神,要到十字路口焚纸祭酒。逢三月初三上巳节、清明、七月十五中元节、十月初一下元节、三月十六山神爷诞辰、五月初五端午节、八月十五中秋节、九月初九重阳节等节俗时,满族人都要以酒纪念或祭奠。 在东北各民族的祭祀运动中,满族祭祀运动盛大,无论是家祭、族祭,也无论是祭祖、祭天、祭星、祭树、办家谱等,均离不开酒。这一点,在萨满的神词中有充足的反应,如关姓祭神词:“酿造了芬芳黄酒,备好了醇醪白酒。”关姓“背灯”神词:“各置神俸献醇酒”等。酒是萨满跳神中不可缺乏之物,缺了它,就缺乏了进程与尊重,缺乏了盛大与庄严,就没有了人神沟通的中介。这在领牲典礼中看得清晰,其做法:将白酒灌进猪耳朵,若耳动,解释神已同意此猪作为就义,即神已领牲,否则,还需重复向猪耳灌白酒,直到耳动为止。 酒更为满族所热爱。明人严从简的《殊域周咨录》曾记录,建州女真人“聚首为礼,人持烧酒一鱼泡,席地歌饮”。努尔哈赤树立后金以后,饮酒之风持续发展,并且酒的度数也有所进步,由本来的糜子酿的薄酒,改为高度数烈性酒。八旗贝勒们宴客所用的酒都是烧酒。由于饮酒过度,有导致酒精中毒而逝世者、酒后闹事触犯罪令者,也有一些醉后不能自制而导致伤亡者,为此,努尔哈赤曾多次下令制止过度饮酒。(起源:中国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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