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30日,澳大利亚宣告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尺度局(FSANZ)已经收到一份澳大利亚酿酒师结合会的申请,请求修订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尺度法典中的尺度1.3.3–加工助剂,以及尺度4.5.1–葡萄酒生产请求(只对澳大利亚),在没有对柠檬酸铜必需是皂土基的现行限制情形下,将其作为葡萄酒制作的加工助剂应用。 涉及的产品有:葡萄酒 目的和理由:许可应用更普遍的柠檬酸铜的构成情势,使得葡萄酒的制作商能够应用更多的产品去除其产品中的硫化物。所有请求修订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尺度法典的申请必需进行下列目的的评定;(a)掩护大众健康和安全;(b)供给足够的与食品相干的信息,使得花费者能够做出知情的选择;以及(c)防止误导或讹诈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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