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人是没有家乡的,因为它大到可以装下成千上万吨垃圾,却疏忽一个人活生生的存在.一个人的悲惨逝世去,一座城市是不会有什么疼痛的,每天汹涌澎湃的人流,组成了为生计奔走的群众活动,和一大群蚂蚁出去觅食没有实质的差别.到了城市的乡下人如我等也好不到哪里去,寄籍异乡,飘扬无依.奔竞于城市的人,因为没有邻居的问候和串门,每家都自闭为老逝世不相往来的城堡,使得无趣的生涯变成所谓守住隐私的代名词.如此逝世寂的城市生涯,自然要涌现它的叛逆者:酒吧常客、歌舞厅追逐者,概而言之,夜生涯喜好者,便成为叛逆无趣旧生涯的新兴力气. 二十年来,我从跟斗酒到马爹利,无一不喝;从苍蝇酒馆到时尚酒吧,无所不去.口味非常小众的自酿酒,名字怪僻得令男人发怵的锁阳酒,都是我口腹之好的上佳饮品.一个人有天才固足以使我高看他几分,但若他是个潇洒有趣之人,更能赢得我的同感之好,才具卓异的苏东坡便是这样的人.他的"人不癫狂少年"便是我早年生涯的指南,使我在放纵途径上行走,如同到了"快活老家",乐此不疲.当年读大学时,娱乐之稀疏和口袋的干瘪,相映成苦.待周末年青老师花钱,邀约出去一醉,便成了我们几个得意学生的狂欢节.星期一的课自然是不去的,即便星期二也未必不付诸阙如.不过话说回来,许多老师的课程犹如一辈子不沾酒的人,激不起任何生趣,毫无知识的乐趣,不去听课是对他较大的尊重,扪心自问,较尊重老师的学生便是我.入学既久,由于识得少许本校英雄、校外高手,加之尊重的老师越来越多,就频繁到小酒馆与酒精作艰难的奋斗,以斗酒逞豪为乐,且因常在女孩子面前卖弄博学,而显狗熊本质. 我是个野惯了的乡下人,出了学校,到得社会,真让我痛并快活着,如鱼之奔大海.于是与朋友下酒馆大喝各式白干泡酒,猛灌只要市面上能见到的啤酒,红酒就更是一道无足轻重的开胃菜,一气干掉两位数是再平凡不过的纪录.我们一干酒徒群体明目张胆的存在,刺激了老板们的赚钱愿望,于是酒吧这种"外来怪物"便如发情叫春的猫一样,此起彼伏,开遍了大街小巷.为了能尽快消灭各式所能知道的酒吧,我们不满足一晚只低沉于一家酒吧.纪录就是这样发明出来的,有一晚我们六个人打赌,到一个处所喝一件啤酒,居然换台转了十家酒吧,自是喝到不知东方之既白. 成都的酒吧,没有上海那样精细多元,不似广东按国别及地区来差别花费者,亦没有北京三里屯那样成为酒吧代名词的酒吧一条街.我对那些酒吧花费有忠实度的人,总是充斥一种寻衅的敬意,我想这些家伙对自己心爱的女人都不可能有什么忠实,却装出一种对酒吧的忠实,真是高等得可以.反正像我这样的粗人,频繁改换酒吧如同改换纸内裤,用了即扔.当然如果是朋友开的,那就另当别论了,酒也许跟他家并无特殊,但那里无疑有种特殊的气场,因为除了你约去的人外,一不当心就会面上一大堆,你已很久没会见的朋友.诗人翟永明开的"白夜吧"、朋友程烈开的"1812"、小说家雷立刚开的"黑夜吧",我都算得上是常客,惋惜后两家早已寿终正寝.而那些人人都去的"焦点酒吧"、回归酒廊、半打酒吧,我去都是因了朋友的朋友做东,而我没有否决权,被动地当了回酒徒. 酒吧是昼伏夜出的酒徒们的出没之地,是夜猫子的天堂,它是一座城市的睡衣,惹人联想与猖狂.白天的城市像一个把风紧扣都扣得一丝不苟的、道貌岸然的家伙.只有到了晚上,它的灯红酒绿,才像脱掉外套,穿着睡衣东游西逛,令人着迷的英俊女人.不特如此,酒吧还像城市里硕大的客厅,人们在那里絮叨私语、狂呼乱叫,令酒徒们癫狂取乐,到了深夜清晨,城市就像双方都搞得筋皮力尽的男女,才安然睡去. 我便是一个用这样的方法生涯了二十年的酒吧夜游神,但我深爱的母亲在逝世前对我时常醉酒的忠告,已经转变了我的生涯状况,醉酒将从此在我生涯里消逝.也许有一天你在酒吧里不当心遇着我的时候,我只是一个用一瓶啤酒打发一个夜晚的宁静家伙,但我周身的趣味不会让你觉得有什么不妥和绝望. 啤酒招商请登陆/pijiuz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