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不像红酒和茶叶那样有分级制度,但是喝啤酒像品红酒和品茶一样,也讲求色、香、味.好啤酒看上去清澈透明,色泽鲜亮;闻起来淡雅芬香;入口时,清露晨流,沁人心脾;收口时,"胡"味无限."胡"是啤酒花特有的苦香味,不同的"胡"味酿造成不同的"啤性".那种能把苦味喝出香味、以苦为乐的人才有愿望修成"酒仙",否则就只能算酒鬼.英国事个讲求阶层等级的社会,既然啤酒没有分级,于是酒吧便成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场合.酒吧有社会阶层之分,有行业之分,有兴致喜好之分,还有性偏向之分.如果你去错了酒吧,那就像去错了教堂,会令你很为难.如果去一个新的城市生涯,除了找房子安家以外还要一间间地访问城内的酒吧馆,直到发明一间自己中意,也能被其它吧友接收的酒吧.这叫作"走吧". 刚到爱丁堡的时候,我跟着一伙美国留学生晚上去"走吧".我们走到一家酒吧,门口站着几个彪形大汉,他们是酒吧雇来保持秩序的保镖,据说他们能把人打得像皮球那样"邦、邦"跳,所以俗称"邦爷儿".邦爷儿看到我们当中有几个人已经醉醺醺的,就谢绝让我们进入酒吧,劝我们不要再喝了,应当回家休息.虽然他们讲话的语气很客气,但是态度却非常坚决.我们走了几家酒吧,都有邦爷儿们出来"挡驾",气得美国佬嗷嗷叫,但也没方法.我心里却庆幸省下了几英镑的伙食费. 读书人不喝酒就像啤酒没有泡沫,太乏味了.中国现代儒学家冯友兰先生曾把读书乐和饮酒乐做过比拟.他说,如果好酒之人知道读书之乐,那么读书就会乐过饮酒;反之,如果读书人有饮酒之乐,则饮酒乐过读书.在这方面,中英文化倒没有抵触.英国着名法学家和作家休斯总结他在牛津大学的生涯时说:"啤酒和木球虽然不能当作生涯的全体,但在英国人的教导中,它们确定是有益的."大学生们对此必定非常赞同.事实上英国大学生素有泡酒吧的传统.斯蒂文森当年在爱丁堡大学法学院读书的时候,泡酒吧的时光多过上课的时光,以致他的"好"模范成为学弟学妹泡酒吧的借口. 爱丁堡有一家大学生经常光顾的酒吧,叫作"大夫吧".这个名子一语双关:一方面,"大夫"与"博士"同义,合适做大学生的酒吧;另一方面,在古时候,啤酒是一种药水,大夫用它治肠胃病.这家酒吧很特殊,它除了有酒柜和吧台以外还有两个大书架,上面摆满了书籍,其中不乏文学名着和学术专着,使它成了一家有酒喝的"图书馆".这些书是常来酒吧的学生毕业后捐赠的.大学新生来这儿喝酒的时候,会心想不到地在学长们留下的财富中发明很适用的学习参考书,所以在这儿泡吧,还真能泡出几个学分. 在英国,酒吧算半个文化场合.一个人可以没上过大学,但不可以没上过酒吧,这不是酒量的问题,而是有没有文化品味.所以周末的时候,我也会和同窗一起去泡酒吧,试图进步文化的"水"平.不过,尽管泡酒吧的时数多了,酒量也大了,我却总是与"文化"隔着那层泡沫,品不出它的滋味.这么浮浅的问题又不好意思问人,只好闷在心里,直到很多年以后我看到英国的一个电视节目,才"瓶塞"顿开. 那是一个科学节目,讲的是文化的来源.话说有一群四处流落、朝不保夕的猴子被送到动物园,过上高枕无忧的生涯.它们从此不再奔走,不再为三餐发愁,只愁如何打发空闲出来的时光.于是这群猴子开端找石头玩,并逐渐地由玩石头发展为珍藏石头,然后挑出较光滑的石头端在胸前去开"派对".人类学家指出这就是"文化".在英国,不会喝酒不要紧,不懂当地文化也不要紧,只要去酒吧要上一杯泡沫飘香的啤酒,把它端胸前,就可以享受英国的文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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