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兴与酒事为中心的文化运动是人公民族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饮酒醉酒也是历代诗文词赋中千古不衰的主题。古代名人豪士多以善饮嗜酒而著称。只要对描写古人生涯的古代作品稍加浏览,便会容易地得出结论:古人有使现代人望尘莫及、自愧不如的酒量。然而是否果真如此?古人的酒量毕竟多大?古人如何认识酒量大小?这些始终是颇有趣味而又值得考证的问题。 本文并非为以饮称豪的古代“高阳之徒”挨次作传,只拟对有助于懂得古人酒量的几个因素作一简略考释。 一、酒量与“醉”的概念 饮酒有量,量过必失。古今亦然。《周书?酒诰》云:“有正有事,无彝酒。” 尽管历代的酒禁、酒诫对嗜酒如命的醉客酒徒没有多少束缚,但古人显然具有酒量的观念:“其成礼而弗继以淫,无量而不及于乱。”“弗继以淫”即不滥饮,“不及乱”即对量心中有数。又曰“假酒势以助胆气,若过其量,亦必迷错。”清人褚人获评论古人酒事时说:“酒有别肠,非可演习而能。”“乃知酒量实天所定,不可强也。” 因此在正常情形下,为人称道的是“善饮者必自爱其量;不问作主作客,惟能率真称量而饮。” 由此可见,尽管古人对酒量并无严厉明白的界定,但深知饮不及乱、量过必失的道理。 古人的酒量与他们对“醉”的懂得有关。用今天的尺度论之,“醉”包含两层含义: 一、科学地讲,只要进入人体内的酒精超过了它自身所能接收的水平,便为过量,表示其外的便是不同水平的身材不适反响,或称“醉”。 二、通俗意义上讲,只要饮者在饮酒时或饮酒后有各种不同情势的非正常言谈举止即被以为“醉”。前者尺度肯定,后者尺度隐约。 古人对“醉”的论述也大致分为两大类。一是对酒作用于人体的说明。 宋人宝窦苹《酒谱》称: “凡酒气独胜而气劣,脾不能化,则发于四肢而为热,厥甚则为酒醉。”也有对因饮酒过量而致醉的病理认识:“酒味辛甘,温酿米麦之精髓而成之者也,至精纯阳,故能经络路而入辏理。酒饮入口,未尝赏停留,遍循百脉,是以醉后气味必粗,瘢痕必赤。能饮者多至斗石而不辞,使者停留胃中,胃之量岂能容受如许哉?”这类对“醉”和人之酒量大小的说明多是根据阴阳调配、相生相克的道理。 二是对醉酒体验的描写。中国文化重直觉感知和形象思维,故这类描写实际上也就是对“醉”的间接说明。陈后主陈叔宝在酒史上留有饮名,其所作《独酌谣》云:“一酌岂陶署,二酌断风,三酌意不畅,四酌情无聊,五酌孟易复,六酌欢欲调,七酌累心去,八酌高志超,九酌忘物我,十酌忽凌宵。”独饮十盏,境界情怀各不雷同。如果不计其中的感伤因素,它们代表了对酒醉体验的不同水平。 无独有偶,明人饮酒歌也形象揭示出相似体验。诗云:“一碗人灵府,浑如枯槁获甘雨;二碗和风生,辙鲋得水鳞轻;三碗肝肠热,扫却险山万斛雪;四碗新新成,挥毫落纸天机鸣;五碗叱穷鬼,成我佳名令人毁;六碗头觑偏,聂雷不觉声边天;七碗玉山倒,枕卧晴霞藉烟草。” 两首诗均述饮酒致醉的体验,颇有异曲同工之妙。 前诗中的“孟易复”、“欢欲调”、“累心去”、“高志超”、“忘物我”、“忽凌霄”与后诗中的“叱穷鬼”、“头觑偏”既可被视为“醉”的不同境界,也可说明为对酒量的挖掘和超出。只有后诗中的较后境界“玉山倒”算是典范意义上的“酩酊”、“焖醉”。 两诗都活泼形象地表达出渐次接近酒量之极的真实感受和从“醒”到“醉”的过度过程,给出了懂得古人醉酒反响和酒量大小的参考系数。 以上两种情形均表明,古人对“醉”的懂得具有显著的不肯定性和相对性。很接近今人在通俗意义上的懂得。懂得这一特征有助于在形象思维至上的古典作品中去寻找有关古人酒量的线索。 二、酒量与“似醉非醉” 如前所言,由于古人对“酒量”极限和“醉”的懂得具有不肯定的性质,因而古人所言之“醉”是否为真醉、是否是过酒量之极限便很值得疑惑。让我们先假设,“醉”并非必定就是过酒量之限,醉者未必无量,醒者非有海量,无醉便无所谓酒量,然后试证明之。对“醉”和酒量的把握是一种体验而非经验,古人对此已有深入认识。孔子言“惟酒无量,不及乱”既是此理。史传晋人山涛“饮酒至八斗方醉,帝欲试之,乃以酒八斗饮涛,而密益其酒,涛极本量而止。”山涛并不知帝所赠之酒已超越自己的酒量,但能凭感到“极本量而止”。 反之饮而不醉者或作不醉态者未必真有少量。 史载“陶侃饮酒,必自制其量。人或认为言。侃曰,少时尝有酒失,亡亲见约,故不敢尽量耳。”此为凭经验不能尽其量,是一种不正常的善。 另一则故事说:梅尧臣尽管可饮百许盏,“然醉即高叉手,而语弥温谨。此亦不足而勉之,非善饮者也。” 后两者并不能以自己对“醉”的感受把握酒量,可以确定,他们对“酒中趣”的感受是极为有限的。 古人之“醉”实际是指一种与酒量极限若即若离的特别境界,酒量的大小很多时候是指对醉之水平的把握。故有“似醉非醉”之说。 苏轼云:“常因既醉之适,方识此心之正。”饮者寻求的恰恰是这种“既醉”状况。也如李时珍言:“美酒饮教微醉后,此得饮酒之妙。所谓醉中趣。”此时饮者才思敏捷,才干横溢。苏东坡在其《水调歌头,中秋》一词题跋中称是在“大醉”之中“作此篇”的。显然其言“大醉”有所保存。 据传,“醉圣”李白嗜酒,不拘小节,然沉酣中所撰文章,未尝毛病,而与不醉之人相对,议事皆不出太白所见。正因为如此,才可能有“斗酒诗百篇”的美名传世。 据此推测,古人诗文中频繁涌现有关“醉酒”的描写,实际并非在饮酒过量的真醉,而是饮者正在尽力体验“既醉之适”的特别境界,可谓恰到利益。难怪宋人载苏东坡评陶潜诗句“但恐多谬误,君当恕醉人”一句时说:“此未醉时说也。若已醉,何暇忧误哉”。然世人言醉时是醒时语,此较名言,此一语全道破其中的真理。 当然,说古人对酒量和“醉”的懂得有必定游移性,必需消除屡见于古代作品中的艺术夸大。 经常耳濡目染古人所作醉歌酒词,难免不对其酒量得出失真的印象。 好在这类显著的夸大容易辨别。如古诗中多见“一饮一千石,一醉三千秋,高卧王城十二楼,吴姬越女娇相向,痛饮须尽三千觞”这类句子。且古人盛传千钟百觞,尧舜之饮也。唯酒无量,仲尼之能也。其中的“千石”、“千觞”、“千钟百觞”是显而易见的夸大之笔,并不转达实际酒量。 古人作如此夸大之由大概有二: 一、酒性酷烈狂猛,表示丈夫气、阳刚美。因此无论是玩词弄句的柔弱书生还是喋血沙场的壮士男儿皆尚“海量”。 二、以饮酒、酗酒为德,行欢饮之事。 在中国传统文化观念中,某人酒之大海总是与其抱负、度量、胆识之间有和中必定的接洽。自古以来便有“圣人千钟”之说。名列高阳之秆的名士不是坚毅,有大节;常怀济世之志,能饮酒一石,便是有大度,饮酒一石不乱。 既然古来的贤人名士皆有海量,后辈自当竞相效仿;酒量越大,也必定才识德行越高。东汉学者王充曾对这类带有神秘颜色的夸大大兴问罪这师,质问:“圣人胸腹大小,与人均等,若饮千钟,宜食百牛,能饮百觞,则能食十羊”;而:“文王孔子,率礼之人,垂益后世,岂千钟百觞耶。”何剡也说:“尧酒千钟……盖委巷之说。” 这种刻意夸大确定对古人以饮为德之风的风行有相当大的影响。 三、酒量与量衡 言于酒量,必以有肯定意义的量的概念作为根据。饮酒数目的多少是权衡古人酒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古时常见的量酒单位和器具有斗、石、升、斛、钟、酌、盏、觞等,其中斗、石、升斛皆代表肯定的量。依古制(盛于秦汉):十升为一斗,十斗为一石,量之极也。 史载汉代廷尉于定国能饮酒数石不乱而“益精明”,空前绝后,被益为“古今前列高阳”。 其他许多能饮酒一石而不乱者,如汉代的郑玄、卢植,晋代的刘伶,前燕的皇甫真,后魏的刘藻,南齐的沈文季、邓元超、陈叔宝,北朝的柳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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