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美国葡萄酒常以所应用的酿制葡萄品种名作为酒名,但所用的葡萄品种名作为葡萄酒名时,至少这种原料要占全体原料的50%以上,1983年美国规定,这个含量已进步到75%以上,较多时可应用3个品种名称,但每个品种的量要列出。另外,有些酒商所酿制的优秀葡萄酒种,也有自己的命名法,例如NapaValleyCabernet(纳帕山谷解百纳葡萄酒)、SonomaPinotNoir(索诺玛黑比诺葡萄酒)。 除了上述之外,对红酒酒标签上的内容还做了如下规定: (1)凡标出葡萄栽培区域名称的,必需符合下述规定: 1.标有州、县名称的,至少有75%的葡萄是起源于该地域。 2.如果是相邻地域的,则每个地域所应用葡萄的比例要写明。 3.如果是部门规定的“限定地域起源”的葡萄酒,则85%以上的葡萄要用该地域的,并且酿酒进程必需在这个葡萄产区的州内完成。 (2)凡是年份葡萄酒,则该酒所用的葡萄必需是95%起源于该年收获的。 (3)如标有“ESTATEBOTTLED”字样的,则请求所用葡萄必需是“葡萄产区”的,酒厂也在这个区域里,并掌管这个葡萄园和所有的生产进程。 (4)二氧化硫的含量如超过10ppm,应在标签上标明“含有亚硫酸盐”。 (5)如标有“ProprietorGrow”或“VintnerGrow”字样的,请求所用葡萄必需是生产厂家拥有或掌管下的葡萄园收获的。 (6)酒的酒精含量必需标明。佐餐红酒的误差规模是+1%。 (7)“Produced”表现至少有75%的酒其生产进程由这个酒厂掌握。 另外,近几年来人们可在酒的标签上看到有关方面对饮酒与驾驶、生理缺点和其它健康问题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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